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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货担保

业务概述

  提货担保是在进口业务中,当贵公司正本货运单据未收到,而进口货物已到达时,贵公司可向齐鲁银行申请开立提货担保函,交给承运人先予提货,待贵公司收到正本货运单据后,再以正本货物单据换回原提货担保函。

业务特点

  提货担保可使贵公司及时提货,避免进口货物滞港、压仓,防止不必要的经济损失。一旦办理了担保提货手续,无论贵公司收到的单据有否存在不符点,贵公司均不能提出拒付/拒绝承兑。提货担保限于齐鲁银行开立的信用证项下的商品进口。

适用对象

  适用于已在齐鲁银行开立信用证,进口货物已到港口,但正本货运单据尚未收到,急于办理提货的企业。

办理流程

  客户须向齐鲁银行提供提货担保申请书及相关资料,如发票、提单副本等。

业务受理

  申请人向齐鲁银行提交业务申请,并按要求提供相关申请材料。

业务审核

  齐鲁银行业务人员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

落实担保措施

  齐鲁银行按相关规定落实担保措施。

  出具提货担保函。

  贵公司凭提货担保函提货。

  客户取得正本提单后,以提单正本换回提货担保函并返还给齐鲁银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