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010
00861
信用贷
指我行向符合本行优质小微客户条件但不提供担保的借款申请人发放的用于生产经营用途的信用类贷款。
· 信用贷款、非循环使用、支持个人或法人申请;
· 额度不得超过50万元;
· 贷款期限原则上不超过1年,优质客户经有权审批人审批最长不超过3年,且贷款期限应根据申请人生意周转周期合理确定。
· 贷款人所在地常住户口;
· 在当地拥有个人或家庭名下的房产;
· 名下拥有在贷款人所在地知名专业市场商铺5年以上的长期租赁使用权;
· 与申请人经营同一生意(相同经营内容)的关联人可列为追加保证人;
· 借款人单身、离异或者丧偶的,需提供共同还款人或追加保证人;
· 根据借款人资质情况,可要求借款人追加其年龄在18周岁(含)至65周岁(含)之间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近亲属或其他有稳定职业和收入的自然人保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