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拆借

业务解释

  信用拆借是齐鲁银行在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市场与具备信用拆借业务资格的其他金融机构之间以各自的信用为担保进行的短期资金融通业务。

适用对象

  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已进入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市场,可以开办人民币信用拆借业务且齐鲁银行对其有信用拆借授信的金融机构,包括商业银行、外资银行、财务公司、农信社和证券公司。

业务申请条件

  交易对手与我行达成合作意向,并提交下列文件:

  (1)授信申请书(原件)(针对具体业务)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3)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4)金融机构许可证(复印件)

  (5)中国人民银行对同业拆借的有关批文(复印件)(非同业拆借业务申请不需要提供)

  (6)最近三年经审计的财务年度报告(复印件)

  (7)当地银监局最近一年的监管报告(复印件)

  (8)其他需提供的资料

办理程序

  利用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本币交易系统办理。